为全面提高我市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广大群众对警报音响识别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之规定,市政府决定在神木市城区鸣放防空警报。现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
二、防空警报鸣放顺序如下:
(一)发放预先警报:10∶00—10∶03(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发放空袭警报:10∶06—10∶09(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三)发放解除警报:10∶12—10∶15(连续鸣放3分钟)。
三、届时请各单位和广大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神木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