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各单位、广大市民:
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分别将于6月7日至8日和6月27日至28日举行,我市安排五中、八中、职中三个考点。为创造安静、舒适、安全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中考平安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研究,确定6月6日至8日、26日至28日两个时段为高考、中考考试环境控制时段,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1.城区建筑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禁止进行噪声超标和噪音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考点附近、居民住宅区及其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停止施工。
2.各类娱乐场所、餐饮摊点、商业机构要停止所有产生噪音的营业活动,卡拉OK、KTV、酒吧、舞厅等休闲娱乐场所不得超标排放噪音,影响考生学习和休息;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禁止鸣炮奏乐。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禁止举办噪音扰民的娱乐和集会活动。
3.禁止任何单位和机构在县城主街道、交通干线、考点周边举办各类宣传、推广、促销等活动。
4.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噪音,考试期间不得在考点附近鸣笛,夜间不得在居民区附近鸣笛。
5.考试期间,五中和八中附近路段将实行交通管制,除公交车辆、救护车辆、消防车辆、运送试卷车辆、考试用车外,其它社会车辆一律禁止驶入和停放,驶入的车辆严禁鸣笛。建议广大市民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开私家车出行时尽量避开考生到达考场和离开考场的时间段,不要在考点周围停放车辆,避免形成交通拥堵。
6.任何商店不得向考生出售不合格的文具,不得出售考试作弊器材;酒店和餐饮摊点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不得出售变质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7.考试期间,各考点将启用手机信号屏蔽系统,可能会对考点周边居民的通讯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请广大市民理解并配合。
8.考生遇到困难时,请市民群众尽力予以帮助;捡到考生遗失的证件、物品时,请尽快送交到考生所在学校或考点。
9.公安、城管、环保、交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通力协作,加强城区治安、环境、交通、食品安全等的监管力度。
10.呼吁广大群众对高考和中考期间的环境及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神木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