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安委办发〔2018〕9号
神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
各镇(办)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五一”期间,各种文化、娱乐、商贸、旅游等活动增多,人流、车流、物流集中,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加强领导,把“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措施和责任的层层落实,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对因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决不迁就姑息。
二、突出重点,强化行业检查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五一”期间出现的旅游热、购物热、出行热、大型娱乐集会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将煤矿、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筑工地、旅游景点等作为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整治。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面。市能源部门要认真检查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等。依法严厉打击煤矿无证无照生产、不具备安全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死灰复燃”、假整合真生产、边技改边生产,以及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违规违章现象。进一步加强顶板一氧化碳监测监控管理,防止重特大冒顶事故和中毒事故发生。各属地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的采煤沉陷区、火烧隐患区、综合治理区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非煤矿山安全方面。市安监、矿管等有关部门要重点检查石场、石英砂、粘土等矿产资源开采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有无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企业是否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长输管道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应急保障是否到位。
(三)公路、水运交通安全方面。市交通、交管、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对各类旅游车船和农用车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车船超载、农用车载人拉客。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超载、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要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交通运输安全。要加强对危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危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危运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强化对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
(四)公共聚集场所安全方面。公安、文体、消防等有关部门对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等情况,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公安、旅游、卫生等部门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针对“五一”期间群众出行量大的实际,旅游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要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浏览活动,切实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合理疏导游客,严防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并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市场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游乐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停止运营使用,确保游客安全。
(五)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安全方面。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抓好易发生事故的运输和储存环节的监督管理,要对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私藏雷管、炸药等爆炸物品的非法行为。
(六)建筑工地安全方面。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十个方面”的要求,严格把关,逐一排查,坚决制止和纠正“三违”现象,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水利、教育、文体、电力等行业和领域也要从各自实际出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安排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要加强中小学生春游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对在“五一”期间举办的节庆及其他公众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加防范,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实,严防事故发生。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分工,细化责任,恪尽职守,在认真履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主动配合和统筹协调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为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办将成立四个督查组对各有关镇办、部门节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查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8日。督查组及督查单位如下:
第一综合督查组,由副市长秦小军带队,安监局局长刘朝军参加,负责督查检查交通局、消防大队、神木镇。
第二综合督查组,由安监局副局长郭维裕带队,安监局周建雄参加,负责督查检查市场监督管理局、矿管办、麻家塔办事处。
第三综合督查组,由安监局总工程师史向刚带队,安监局屈媛媛参加,负责督查检查能源局、旅游局、高家堡镇。
第四综合督查组,由安委办督查室主任张晓智带队,安监局张小慧参加,负责督查检查住建局、农业局、锦界镇。
五、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做到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确保信息畅通。要随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如实上报市安委办。安委办值班电话: 0912-8358803。
神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