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纯收入”指的是农村居民当年从各个渠道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获得收入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不同,可以具体分为四项,即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二、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构成
(一)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主要包括:
1.工资。即农民工的打工所得,以及乡村干部、教师,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补发工资、津补贴、奖金、出差补助,撰稿费,翻译费等)。
2.实物与服务折价。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就业人员来自单位或雇主所得的实物(厂矿企业发放的劳保、过年过节慰问品)、服务(组织员工旅游、免费提供的班车、代缴的话费等)都需要折价计入工资收入。
3.其他(辞退金、安家费)
(二)家庭经济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入。按所生产经营行业分为:
1.第一产业收入。即农林牧渔业种植、养殖业收入(注意本年产,未出售部分,按产量乘以本县该产品均价计算收入)。
2.第二产业收入。即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建筑业。①出售工业产品收入②工业服务性收入主要涉及的是农民家庭开办的采石场、小煤矿、磨坊、油坊、石材雕刻售卖、自制家具出售、承包修建民用住房等。
3.第三产业收入。①出售其他产品收入②第三产业服务性收入。批零(百货门市)、交通运势(养个私家车拉人、大卡车运煤)、住宿餐饮(农家乐)、居民服务修理(修摩托车、修家电的门市等)。
(三)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住户或成员将其所拥有的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金融资产(利息、股息和红利、储蓄性保险收益)。
2.固定资产(房租(农业机械租金))、出售溢价)。
3.无形资产(版权、专利)。
4.自然资产租贷或出让而产生收入(征地拆迁补偿(目前不算做收入、计入非收入所得),村集体分红、租地)。
(四)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政府、社会组织或住户之间的转移支付。主要包括:
1.家庭住户成员寄回和带回指农村地区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户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外出从业人员并不是按月、季将所得全部收入入账,而是留有自己开支部分,只是少量带回寄回)
2.城市亲友赠送(农村亲友之间的赠送不算收入)
3.离退休金、养老金(退休的农村老师、村干部、企业职工的退休金和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并符合条件领取的养老金)
4.亲友支付赡养费指亲友因赡养和抚养义务经常性给予住户及其成员的现金和实物收入(子女或有赡养义务的亲友支付的赡养费、食品衣物、旅游、体检等)
5.政府和社会对困难、贫困家庭的补助与救济(低保、五保、救灾、抚恤)
6.政府为促进农村产业经营的生产性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粮食直接补贴、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补贴、良种补贴收入、购买生产资料综合补贴、领取养殖业补贴)
7.无偿扶贫或扶持款
8.得到赔款(煤矿塌陷赔偿、环境污染赔偿、车祸、意外获得的赔偿)
9.其它
三、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
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家庭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调查补贴-赠送农村外部亲友支出)/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一)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时,需要注意其它的扣除项,具体包括:
1.家庭经营费用支出:
*农业包括:
a.购买农林牧渔业生产资料(1)种子、种苗、蛋禽、幼崽等(2)役畜饲料(耕牛吃掉玉米、豆类、其它饲料)(3)其他生产资料(肥料、农药、兽药、农具、薄膜等)
b.经营雇工
c.承包耕地使用费、排灌费、机耕机收费、修理费、电费
*林业包括:a.购买林业生产资料b.林业生产雇工工资c.其它生产服务支出(承包林地使用权费用、修理费、电费)
*畜牧业包括:a.购买牧业生产资料b.牧业生产雇工工资c.其它生产服务支出(承包牧草地使用权费用、畜.禽防疫、修理费、电费)
*渔业包括:a.购买渔业生产资料b.渔业生产雇工工资c.其它生产服务支出(承包鱼塘使用权费用、修理费、电费)
(2)第二生产业生产费用支出
①工业、建筑业生产费用支出
A.购买工业、建筑业生产资料
B.工业、建筑业生产雇工工资
C.其它生产服务支出(借.贷款利息、修理费、电费)
(2)第三产业生产费用支出
①交通运输邮电业生产费用支出
a.购买交通运输邮电业生产资料
b.交通运输邮电业生产雇工工资
c.其它生产服务支出(借.贷款利息、修理费、电费)
2.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性固定资产是直接参加生产经营过程和直接为生产经营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管理用具资产等。购买或建造生产性固定资产价值超过1000元,使用期限超过两年,就要进行折旧。包括:
1.购买或建造生产性用房
2.购买役畜
3.购买产品畜
4.购买或建造农林渔牧业设施
5.购买农业机械
6.购买工业机械
7.购买运输机械
8.购买其他生产性固定资产
9.建、造生产性固定资产雇工支出
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构建价格/使用年限(没有明确使用年限,以15年进行折旧)
3.税金上交承包费用:第一产业现在基本没有什么税费支出,了解时只要看经营二三产业时,有没有一些税费支出(工业建筑业生产纳税、营业税)等需要扣除。
4.赠送农村外亲友支出
5.记账补贴:政府为了让住户更好的配合城乡住户抽样调查统计工作而对住户的转移支付。不参与记账的住户没有此项收入。
(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计算中,涉及到对常住人口的判断。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住户成员的概念。
1.住户成员是指居住在一个住宅内,所有与本住户分享生活开支或收入的人员、住户成员:还包括:
①由本户供养的在外学生(包括大中专学生和研究生);
②未分家的农村外出从业人员和随迁家属
③轮流居住的老人
④因探亲访友、住院、出差等原因临时外出人员。
不包括:
①寄宿者、住家保姆和住家家庭帮工;
②已分家的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
③本户不在供养的在外学生(包括大中专学生和研究生)
④调查时点已应征入伍者;
⑤调查时点的劳教劳改人员。
2.常住成员:是指住户成员中,经常在家居住、或者调查期内居住时间超过一半的人员,以及本住户供养的学生。
常住成员目前是按照季度判定,季度的常住成员包括:
①过去三个月已经居住或未来三个月打算居住时间超过1.5个月的住户成员。
②过去三个月内每月至少在调查住宅居住一天以上,且没有在其他自有或独自租借的普通住宅中住过的人。
②由本住户供养的在校学生。